关于征求《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30 10:24信息来源: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梅杰 字体:【  

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镇村小微项目管理,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发改委起草了《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10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238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沙开驰     

联系电话:0553-2533662    

邮箱:513328896@qq.com

    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小微工程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