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公益岗位”在岗贫困户续签劳务协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公益岗位”(含辅助性岗位和七大员岗位)管理,进一步发挥“公益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实现增收脱贫的作用,要求各镇对“公益岗位”在岗贫困户签订劳务协议的情况进行梳理,保持“公益岗位”开发安置贫困户就业规模不变,对协议已经到期的贫困户,各镇做好劳务协议的续签工作(续签时间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并于10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就业脱贫项目库档案的增补,确保年度扶贫检查就业脱贫项目库档案材料的统一规范。
2019年10月14日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